

7 月 31 日,证监会发布监管公告,对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,直指公司投行业务多项合规短板。注册制下中介机构 “看门人” 责任持续收紧,中小券商投行内控治理问题再度浮出水面。
监管调查显示,甬兴证券三大违规问题集中暴露。
其一,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执行不到位,项目核查未能落到实处,未能充分履行保荐机构勤勉尽责的法定职责;
其二,投行质控、内核环节把关不严,作为风险防控核心两道内部防线未能发挥风险甄别作用;
其三,薪酬管理不规范,不合理激励机制容易助长重业务拓展、轻合规风控的短期导向。
上述行为违反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以及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》相关条款。证监会依据法规,正式作出责令改正决定。
监管文件明确要求甬兴证券全面复盘问题,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、工作流程与操作规范,坚守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底线,系统性提升投行项目执业质量。
同时,监管划定硬性整改任务:公司须依据内部问责机制,对涉事责任人员开展内部问责,并向宁波证监局报送书面问责报告。
公告同时载明法律救济途径,企业若对监管措施存在异议,可在收到文书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,或 6 个月内向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复议与诉讼期间,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投行领域近期监管罚单密集落地,尽职调查流于形式、质控内核 “走过场” 成为多家券商共性违规情形。
甬兴证券作为区域性券商,投行板块承压之下暴露出的内控漏洞,也是不少中小券商共同面临的难题。部分机构在项目竞争压力下,将业务承揽放在首位,风控体系让步于业务指标,最终滋生执业隐患。
市场分析人士表示,全面注册制持续推进,监管层对于券商投行执业质量监管已经进入常态化、精细化阶段。
监管导向十分明确:压实机构主体责任,推动内控机制真正落地,杜绝质控、内核形式化。
此次处罚释放强烈信号,投行条线违规不再只追究项目保代个人责任,机构层面系统性内控缺陷将直接问责券商主体。券商需要平衡业务扩张与合规管理,优化薪酬考核体系,剔除片面追求项目数量的激励导向。
未来,持续存在内控失效、执业质量低下的中介机构,或将面临更加严厉的监管处置。中介机构唯有筑牢尽职调查、质控、内核全流程风控链条,才能适应注册制下严格的监管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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